11月19日上午,縣公安局匯口派出所接到轄區(qū)曹湖村居民王某春報警,稱其發(fā)現(xiàn)家里被盜的液化氣罐在本組居民王某松家里。
接警后,匯口派出所會同刑偵大隊組織民警趕到現(xiàn)場。受害人王某春向民警反映,當日上午,他上王某松家串門,無意發(fā)現(xiàn)其擺放在家里的藍色液化氣罐十分眼熟,通過仔細辨認,他更加確定該液化氣罐就是他家被盜的罐子,因為此前他用黑筆將自己的名字寫在了上面,現(xiàn)在雖然上面的名字被王某松擦掉了,但擦洗的痕跡一清二楚,而王某松拒不承認。
根據(jù)受害人描述的情況,民警立即對該液化氣罐進行勘查,并對王某松進行盤問。在民警的盤問下,講不出液化氣罐來源的王某松,只得如實供述了盜竊王某春家液化氣罐的犯罪事實。
原來,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松路過王某春住宅門口時,見其家中無人,遂起盜念,將其住宅防盜窗撬開,并將窗戶玻璃砸掉,然后鉆窗入室,將放置在廚房內(nèi)的一個液化氣罐盜走;丶液,王某松發(fā)現(xiàn)該液化氣罐上面寫著王某春的名字,即用清潔球?qū)⒚植恋,以防止贓物暴露。
勸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目前,王某松因涉嫌盜竊罪被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孫春旺 王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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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 14:56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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