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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8 14:49 上傳
5月16日晚上6點30左右,一婦女駕駛一輛電瓶車在車管所對面時,發(fā)現一輛黑色小轎車停在哪里。隨后,一男子從車內丟下一個小孩后,駕車離開。該婦女立即撥打110報警。
宿松縣公安局特警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后趕到現場,發(fā)現一個1歲多的小男孩正在路邊,額頭上還有擦傷,路邊擺放著2個方便袋。
中隊長汪劍找到報警的婦女后,通過詢問感覺事情沒有那么簡單。于是將報警的婦女帶回特警大隊進行詢問,該婦女一直口稱是偶遇此事的。無奈之下,汪劍調取了事發(fā)地的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事情的經過并非該婦女所說。視頻里,只見該婦女在路邊看見丟棄小孩的車子后不停的向這輛小車招手。小車駕駛員看見她后將車子開到路邊停下,將孩子給了這個婦女后離開。不久,該婦女即向公安局機關報警,聲稱有人棄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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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5-18 08:29 上傳
面對特警掌握的情況,該婦女依然聲稱不認識這個小孩和其父母。當民警告訴這個婦女,棄嬰是違法行為,她如果堅持這樣的話,他們也只有依法辦理后,這個婦女才道出了實情。
原來,該婦女姓方,復興鎮(zhèn)人。是這個小孩的親姨娘。孩子的父親陳某,是浙江人,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發(fā)生爭吵,孩子的母親賭氣將孩子丟給陳某后離開。陳某即聯(lián)系了她,兩人見面后,陳某將孩子丟給她后駕車離開。
隨后,民警從方某處獲得了其妹妹和妹夫的手機號碼,嘗試與其聯(lián)系,沒有想到的是2人的手機都已關機,處于失聯(lián)狀態(tài)。在多方勸說下,方某拒絕帶走小孩。無奈之下,民警只得按照規(guī)定將小孩送往民政福利院寄養(yǎng)。
夫妻爭吵,孩子何罪之有?這樣的父母,真是奇葩。。ㄞD載自宿松百姓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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