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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石春華,洲頭鄉(xiāng)小瓜村(原洛棚村后合并為小瓜村)普通農(nóng)民,國家在多年前給與了我們這些貧困農(nóng)民補助移民建鎮(zhèn),我們當(dāng)時都高高興興地以為過上了好的日子,有安穩(wěn)的房子居住了,該感謝黨和政府。然而國家的這筆款項下來14年多,這個款項被當(dāng)時的村委強行截留下來,就開了個白條給我們,我拿著白條找了14年,被人踢皮球提來踢去,求助無門。由于這個錢被村委截留不能到本人手里,移民建鎮(zhèn)的房子蓋在半路無法還工只能賤賣給了別人(讓我吃力不討好為那個房子虧了本還受累受氣),也致使本人沒有房子可住只能借住在妹夫家的房子10幾年之久。那個錢哪里去了?睜眼就能知道要么被人貪污,要么被人挪用。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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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3 23:37 上傳
宿松官場沒有天理了,也不需要法律了?之前也發(fā)過帖子但是沒有回音。這個條子開具的時間是2002年4月10日,蓋章簽字的是當(dāng)時的村委會主任江士奇,同時還蓋上了村委會的章。至今已經(jīng)整整14年多了。2000塊錢也許現(xiàn)在對有些人來說不算多大的數(shù)字。但是14年前木匠石匠的工價是10元一天,對于我這樣無技無藝的農(nóng)民來說掙錢就更難了,2000元可是一個巨大的數(shù)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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