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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宿松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松政〔2014〕38號)、《關于做好2015年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申報工作的通知》(松住保辦〔2015〕02號)的文件規(guī)定,按照申請對象在戶籍所在社區(qū)或所在工作單位提出申請,由戶籍所在社區(qū)或所在工作單位初審,所在鄉(xiāng)鎮(zhèn)或主管部門復審及公示,縣房管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殘聯(lián)等部門審核,縣保障性住房申請分配審核小組審議等程序,現(xiàn)將羅新華等347戶擬符合申請條件對象家庭人員名單及住房、收入等狀況進行公示(詳見附表)。如對公示人員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向縣監(jiān)察局或縣住建局反映,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并提供舉報問題的詳細情況,以便核查。
舉報電話:0556-7821887(縣監(jiān)察局)
0556-7827600(縣住建局)
舉報郵箱:334104968@qq.com
附:《宿松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信息公示表》下載地址:http://xxgk.susong.gov.cn/web/XxgkNewsHtml/777390028/201603/777390028-201603-00049-131233.html
宿松縣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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