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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無形殺》、《搜索》曾一度引發(fā)民眾對于“人肉搜索”的討論,日前,3月起明令禁止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登上微博熱搜,“人肉搜索”這一話題再次引發(fā)網友熱議。
3月起明令禁止網絡暴力人肉搜索
3月1日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開始實行。規(guī)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
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應防范和抵制制作、復制、發(fā)布含有使用夸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和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不良信息等。
身處數字化時代,人們的大多數言行都變成了數據。一旦這些數據遭遇“人肉搜索”,輕則讓當事人不堪其擾,重則可能變成“殺人不見血”的子彈與飛刀。
那些被“人肉”傷害過的人
四川德陽女醫(yī)生
2018年8月,四川德陽一名安姓女醫(yī)生因不堪忍受網絡暴力自殺身亡。
安醫(yī)生生前曾和丈夫在泳池與他人發(fā)生沖突,警方介入后讓雙方私下協(xié)調解決。
事發(fā)次日,涉事另一方前往安醫(yī)生及其丈夫的工作單位大吵大鬧,要求單位將兩人開除。隨后,他們將剪輯過的視頻上傳至網絡,被一些媒體冠以《疑妻子被撞 男子竟在泳池中按著小孩打》之名大量轉載;安醫(yī)生夫妻的詳細姓名、電話、工作單位、照片等個人信息也在當地微信群中廣泛流傳,不明真相的網友開始抨擊安醫(yī)生夫妻,謾罵、威脅此起彼伏。
最終,不堪卷入輿論漩渦的安醫(yī)生在自家車內服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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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 15:37 上傳
重慶小轎車女車主
2018年10月28日,重慶萬州區(qū)長江二橋發(fā)生公交車墜江事故,當時曾有媒體報道稱,該公交車為躲避一輛小轎車,直接開入江中。
隨后,小轎車車主鄺女士被網友“人肉搜索”,網上傳言稱鄺女士穿高跟鞋開車導致車禍,網友將矛頭指向鄺女士。警方事后查明,事故原由實際上與鄺女士無關。
事故發(fā)生后,鄺女士丈夫向媒體表示,網友的譴責以及相關媒體的謠言報道,傷害了妻子的自尊,希望涉事媒體公開道歉,還妻子清白。他保留追究相關者對妻子名譽損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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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 15:37 上傳
圖片來源:新華網
被“人肉”后遭受到傷害的人還有很多:
2019年10月,大連市一名10歲女孩被一名13歲男孩蔡某某殺害。14歲男孩張某某與人打架后被拍視頻并上傳至網絡,因外形與前述案件加害人蔡某某相似,張某某被網友誤認為是“殺人犯”。有人發(fā)布其視頻、圖片,并對其進行辱罵;
2018年6月,江蘇一男子因2歲兒子被泰迪咬傷后與狗主人發(fā)生糾紛,結果遭遇“人肉搜索”和死亡威脅,其妻迫于網絡暴力割腕自殺,所幸搶救及時;
2018年4月,陜西一男童在餐廳內被一孕婦絆腳的視頻在網絡曝光,孕婦遭遇“人肉搜索”,卻導致另一名孕婦“躺槍”,個人信息被全部曝光并遭到詛咒……
為什么要禁止人肉搜索?
很多人覺得,如果沒做虧心事,就不必擔心被拿著放大鏡找茬?墒聦嵣,大多數“人肉搜索”案例中,或多或少都有選擇性呈現信息、造謠等行為,無辜“躺槍”的案例更不鮮見。
而人肉搜索一旦“越界”,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前,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封躍平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因人肉搜索產生的輻射效應,使受害人身體、精神遭到傷害,輕則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jié)嚴重者還要負刑事責任。”
他介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在有關“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中有明確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可視情節(jié)處以罰款、拘役乃至有期徒刑。
法治社會,應該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如果利益受到了侵害,依法維權應當是比發(fā)起“人肉搜索”更值得推崇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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