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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保職工退休具備哪些條件?
在依法履行繳費義務的前提下,參保人員退休應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
(2)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即男性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從事高空、高溫、井下、有毒有害及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等五大類特殊工種的,其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時間已滿國家規(guī)定年限(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工種10年以上,高溫、井下工種9年以上,有毒有害工種8年以上),可以申請?zhí)崆?年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當?shù)貏趧予b定機構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也可以提前退休。
二、參保人員的出生日期怎樣認定?
參保人員出生日期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參保人員檔案相結合辦法,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三、參保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如何確定?
參保人員本人檔案中記載的首次正式被招收、錄用(或入伍)時間為本人參加工作時間,國家另有政策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期間工作有間斷的,視具體情況依照國家政策確定。職工參加工作時間原則上以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原認定的時間為準。
四、未滿16周歲連續(xù)工齡怎樣計算?
參保職工被招為固定(或勞動合同制)工人前,在最后一個單位最后一次從事臨時工、合同工計算連續(xù)工齡的起始時間,最早從其年滿16周歲起計算。但過去在16周歲前已辦理正式招工手續(xù)(含按規(guī)定特招)的,參加工作時間從其正式招工時起計算。
政策依據:皖人社秘<2013>20號
五、臨時工、合同工及民辦、代課教師招工后的工齡如何計算?
1、臨時工、合同工被招為全民、大集體所有制單位固定(或勞動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個單位最后一次做臨時工、合同工的時間,可與招工后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為連續(xù)工齡。
民辦、代課教師被招為全民、大集體所有制單位固定(或勞動合同制)工人后,其連續(xù)工齡計算可按上述精神辦理。
2、按本通知規(guī)定計算工齡后需要改變退休、退職費待遇的人員,均從批準改變之月起執(zhí)行。
政策依據:勞險字(96)第019號
六、復員軍人的軍齡可否計算工齡?
復員軍人的軍齡計算為工齡,但其退伍后回家務農的時間不能計算為工齡。
七、在農村插隊參加勞動的時間可否計算為工齡?
下鄉(xiāng)勞動期間可算工齡。此段時間可以與回城招工后的工齡合并計算。
宿松縣人社局養(yǎng)老及離退休股電話:784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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