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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5-5-6 08:44:30|來自:中國安徽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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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宿松交警不作為》的回復
署名“占劍峰”網(wǎng)友:
近年來,三輪車作為一種簡易的交通工具受到群眾青睞,但三輪車違法載客、不按規(guī)定載物、不按規(guī)定超車會車、逆向行駛、搶道猛拐、闖紅燈、亂停亂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突出,交通事故多發(fā),嚴重影響了道路行車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據(jù)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全省電動三輪車載人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全市集中整治三輪車違法行為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決定在全縣城鄉(xiāng)道路上組織開展集中整治三輪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本次整治重點是:機動三輪車:違法載人、無牌無證、不按規(guī)定安裝(故意遮擋或污損)號牌、檢驗逾期,不按規(guī)定載物、闖紅燈、逆向行駛。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不各行其道,不按規(guī)定載物、闖紅燈、逆向行駛。
整治期間,交通管理民警對各類三輪車交通違法行為,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落實“三個一律”管理措施,即:對三輪車交通違法一律給予法定范圍內(nèi)的最高額度處罰并當場消除違法狀態(tài);對非機動三輪車輛交通違法處罰一律當場收繳罰款并開具定額票據(jù);對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非機動車輛一律扣留車輛。對三輪車裝載貨物超長、超寬、超高的,責令駕駛人立即將違反規(guī)定裝載的貨物卸載至周邊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堆放,消除違法狀態(tài),同時實施處罰。由駕駛人自行看管貨物并聯(lián)系車輛轉運;對機動三輪車輛逾期檢驗、無牌無證上路行駛的,一律扣留機動車,依法予以處罰后返還車輛。
對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的,立即制止、糾正,同時核查駕駛人的駕駛資格、車輛來歷,對駕駛人無駕駛資格的,按照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其他機動車的規(guī)定扣留車輛。對扣留的車輛送交有鑒定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如屬機動車,駕駛人無駕駛證,以無證駕駛處300元罰款,并處3日拘留;如屬機動車但不在機動車產(chǎn)品目錄內(nèi)無法注冊登記,告知車輛所有人可到銷售單位索賠或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希望廣大車主和駕駛人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了解三輪車以及電動車四輪車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不銷售、不購買、不使用非法生產(chǎn)的電動三、四輪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要了解三、四輪車違法載人、載貨的危害性,規(guī)避風險。學生家長不要使用三輪車接送孩子上放學,確保上放學交通安全。
宿松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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